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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蔣皓
  黨政機關等領導幹部干預司法誰有權進行記錄和處置、法官員額制是否固定在33%的比例、裁判文書公開對於我國法律理論體系和法律思想體系的建設有何影響……
  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辦座談會,邀請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著名高校的21名法學院校校長(院長),對進一步深化法院司法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存在的理論和實踐疑難問題展開了深入探討。
  專家們表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來,司法改革進入了一個千載難逢的機遇期,如此大範圍、深力度的改革勢必將對中華民族的長治久安產生深遠影響。法院是我國司法改革的主要推進者,要大膽作為,敢於擔當,持續深入推進司法改革到位、徹底,不留“後遺症”。
  細化避免司法干預標準
  當前,一些領導幹部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現象依然存在,嚴重影響公平正義的實現。
  中央財經大學校長王廣謙舉例說,金融案件標的巨大,當事人經濟實力和社會背景往往十分深厚,案件辦理中各種干預時有發生,比如銀行出現問題不能使用倒閉、破產等手段。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細化。
  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表示,要將“領導幹部”的範圍擴大至黨政機關、人大政協、司法機關。對於一般干預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要進行通報,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建議最高法聯同中紀委監察部等部門出台文件,明確案件承辦法官有責任、有義務記錄所接受到的每一個干預,不記錄就是法官的責任,並將記錄放入可供律師查閱的卷宗中。”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通報和追究責任不是法院一家所能承擔的,應由干預者主管機關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中紀委監察部和各級紀檢機關也應承擔起有關責任。
  司法權既要獨立運行,也要有序運行。司法人員在可獨立行使職權的同時,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認為,辦案責任追究要註意區分發生錯誤的不同性質,對於枉法裁判的應當依法嚴肅追責,對於因能力欠缺而導致的,不宜追究錯案責任。
  法官員額制不搞一刀切
  專家們表示,司法改革的成敗與能否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司法隊伍有關,如果沒有一支穩定而層次遞進的隊伍,司法改革會受到重大影響。
  “目前基層法院案多人少、法官壓力過大的現象十分嚴峻。”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表示,青年法官焦慮現象嚴重,流失現象普遍,當務之急要穩定司法隊伍,遏制優秀人才的流失。
  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楊燦明建議,要結合各地情況,科學合理確定法官編製,大幅度增加司法輔助人員數量。同時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建立定期提升薪級和晉升職級制度,保障法官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要讓青年法官看到明確的發展機會和職業希望。
  “法官隊伍不同於普通公務員,要看到這一群體的專業性和重要性,以特殊公務員對待。否則,推進法官職務保障無從談起。”王利明說,對於社會關註的法官員額制,不能根據年齡、級別按照“33%比例”一刀切,導致優秀的青年法官離職,要給各地一定適當調整和機動靈活的餘地,保障法官隊伍的穩定性和專業性。
  馬懷德表示,法官履行法定職責的合法行為要受到特別保護,因此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的保護機制。但還要進一步改革現行體制機制,確保法官能依法履行職責,不會像普通公務員一樣被隨意解聘、調離崗位、開除等。
  文書公開影響社會治理
  今年年初,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線運行,截至10月底,全國各級法院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生效裁判文書近300萬份。
  以公開推進社會監督、倒逼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社會各界對法院這一舉措大為贊賞。但在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吳志攀看來,裁判文書公開作用遠不止這些。
  “裁判文書公開為我國法學學者提供了司法研究的原材料,對於形成有中國特色的法學理論和法學思想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吳志攀說,以往,我國學者往往四處尋找外國的案件材料,成了外國法律思想的“來料加工者”,無形中給學生傳播的也往往是國外的法治理念。甚至為了找尋資料,不得不成為“地下工作者”。無論是對法學教育還是對我國司法發展,都會造成巨大影響。
  吳志攀認為,裁判文書體現了基層一線法官長年在生活中形成的規則、理念、方法,會讓學術界對承擔重任的司法實踐者們產生理解、尊重和敬畏,促進理論界和實務界的良性互動。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表示,法院等司法機關也需要參與國家治理,很多公共政策都是通過裁判文書形成的。裁判文書的公開對於推進法院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有著重要意義。
  落實從專家中招收法官
  三句話不離老本行,法學專家們紛紛對如何推進法治人才培養建言獻策。
  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提出,要把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納入到司法改革頂層設計和統一規劃中。要健全政法部門和法學院校人員的常態雙向交流機制和互聘計劃,讓符合條件的法學專家進入法治專門隊伍,讓法官進入法學教育隊伍。建立法學學生實習基地,明確法院接收、培養、指導學生實習的義務和職責,為推進依法治國儲備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人才和力量。
  “目前法院和法學院人員互聘和掛職制度已經打開了一些思路,如‘雙千計劃’等,但是執行的還不夠,仍有待研究落實相關細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校長施建軍說,同時還要進一步落實從法學專家中招收法官制度,增加法官的學術思維和學術權威。
  付子堂提出,可以探索建議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優秀高校畢業生,不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法院隊伍,以促進法院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和職業化。
  王振民最後建議,司法改革試點時間不宜過長,很多司法改革的內容已經過長期討論和實踐,具備推廣的條件,改革全面推開後,可以更有利於人民群眾公平正義的實現,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本報北京11月26日訊
  (原標題:領導幹部干預司法記錄可讓律師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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